在会上,天新投资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黄宝灵(Huỳnh Bảo Linh)先生简要汇报了公司作为业主在省内实施的项目进度,包括:天笔公园及天新生态都市区、国道 1 号扩建 BOT 项目、茶曲河整治及天新新都市区、李山岛县规划项目,以及 Đăkre、Đăkre 2、Ba Tiêu、上连河(Thượng Sông Liên)等水电项目和德明光伏发电项目。总体而言,大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均遇到了相关的障碍与问题,导致部分项目进度落后于原定计划。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邓文明在会上发表指导讲话
各厅局及地方的报告也显示,近期省人民委员会已果断指导相关部门解决公司各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遗留问题。许多内容已按规定得到妥善处理,有助于加快项目进度。部分项目进度缓慢是受多种客观和主观因素影响,其中也包括投资者与职能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紧密。
天新投资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黄宝灵汇报项目实施情况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邓文明强调,省政府的一贯立场是始终鼓励并创造一切便利条件,支持企业在省内开展高效的投资与经营。在指导工作中,省领导及省人民委员会始终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时接触并解决企业的诉求,务求以最快速度推动投资,使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省人民委员会高度肯定并赞赏天新投资建设股份公司近期为本省总体发展所做的贡献。省政府承诺将尽职尽责,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公司建议的问题。要求相关厅局和地方积极配合、协助投资者实施项目,特别是那些存在较多遗留问题的项目。
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天笔公园项目,省人民委员会肯定了各相关主体前期的执行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及省委、省政府的方针。目前已授权省建设厅与天新公司签署协议书,以便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省政府将指导按法定程序开展后续步骤。关于允许天新公司在天笔山部分位置植树的方案,是一项利用雨季有利天气确保苗木良好生长的正确决策。
对于天新投资建设股份公司,副主席建议公司未来需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增强人力资源配置,确保具备实施项目的各项条件;同时在省内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与相关机构保持更好的沟通协作。
根据投资者的建议,责成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起草指导文件,明确各厅局协助投资者彻底解决问题的具体任务;责成省内务厅监督各部门的任务落实情况。若相关部门未能履行好省政府交办的职责,将建议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广义省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