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邓文明主持会议
根据天新投资建设股份公司的报告,Đăk Re 2 水电站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发电,装机容量约为 10MW,额定出力约 8,000 Kw。项目总受影响土地面积超过 32 公顷。该项目位于茶曲河上游,将循环利用 Đăk Re 水电站厂房排出的水源。同时,将在 Nước Leng 溪和 Nước Lang 溪上新建两座水库。厂房预计设在波澌县巴差社(Ba Xa)境内 Nước Leng 溪与 Nước Lang 溪的汇合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450 亿越南盾。
该项目不影响防护林、水源涵养林,且无需搬迁居民。项目投入运营后,年平均发电量约为 3523 万千瓦时,并接入国家电网。该项目的投资将改善广义省西南部山区电源质量,同时创造就业机会,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天新投资建设股份公司表示,该项目已获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开展投资研究。然而,该项目尚未增补进全省中小型水电规划。公司建议有关部门审议通过该工程建设投资项目,允许公司继续开展项目,并将其增补进全省中小型水电规划中。
各厅局在会上发表意见,要求投资方需精确勘测并重新核实受影响的林地面积。此外,需明确分类受影响的森林类型及具体占地面积,以便国家机关评估影响程度,特别是对防护林的影响。同时需重新评估技术因素及工程项目(如明渠泄洪、自动控制闸门等),确保符合水电安全管理规定。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邓文明在会议总结发言中认为,Đăk Re 2 水电站项目符合工贸部关于水电项目规划管理、投资建设及运行开发规定的第 43/2012/TT-BCT 号通告标准。副主席要求业主指导咨询单位吸收会上各厅局、地方的建议意见,完善项目方案并呈报省人民委员会,以便转呈省委常委会审议,随后由省人民委员会呈报工贸部,将其增补进全省中小型水电规划。
副主席要求投资方配合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及相关厅局、地方,精确核实项目影响的土地面积,明确生产林地、农业用地及河流溪流用地的具体受损面积,特别是确认是否影响防护林。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需对该数据向省人民委员会负责。
同时,投资方需重新核算项目总投资额,并证明其在项目开展时的财务能力。此外,需注意各厅局提出的技术方案,特别是明渠施工方案。投资方需对项目报告的数据负责并做出承诺,项目通过后绝不允许擅自更改技术参数,如需调整必须获得主管部门许可。责成省工贸厅对投资方的执行情况进行严密跟踪与监督。
副主席还建议业主在研究勘测建设水电站时,需关注环境影响程度、项目的安全性以及项目所在地居民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共识。
据 T.Diễm